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2〕12号)(附件1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名范围
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分为: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步奖、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。
二、提名方式
1.单位提名
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,经学校批准,由学校直接推荐。请各有关单位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,重视提名成果质量,控制提名数量。
2.专家或组织提名
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,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;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校长、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(中国数学会、中国物理学会、中国力学会、中国化学会、中国地质学会、中国机械工程学会、中国化工学会、中国土木工程学会、中国材料研究学会、中国动力工程学会、中国电子学会、中国通信学会、中国自动化学会、中国农学会、中国华医学会)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。
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请于2022年4月15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(申请表见附件6、附件7,邮箱:kjjl@moe.edu.cn),电邮及附件标题为“专家(组织)提名申请表-奖种-提名专家姓名(或组织名称)”。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。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,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。
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,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。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,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,不接受专家提名。
三、基本条件
被提名项目(人选)必须符合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奖励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1.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。
2.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(专著)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,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。
3.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、基金支持的项目,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。
4.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。
5.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,不得提名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。
6.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,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。
四、提名程序
1.请学院/研究院汇总有意向申报的老师,于4月10日前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申报意向汇总表(见附件2)发送至邮箱:kyclxf@hqu.edu.cn。
2.请学院/研究院汇总拟申报的老师公示材料于4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:kyclxf@hqu.edu.cn。,科技处将进行统一公示(公示材料要求见附件3),并将公示情况上传系统。
3.通用项目于4月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(待由科技处发放)登录“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”,网址为https://jybkjgl.moe.edu.cn/kjpj,按照《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工作手册》(见附件4)要求在线填写、提交和提名。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,参照提名书模板(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)、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。
五、材料报送
1.电子版材料报送。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
信息系统报送,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17:00(注意“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”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:00-20:00,节假日8:00-18:00)。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,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,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。
2.纸质材料报送。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5月26日上午
11:00前报送至科技处A1704室,由科技处统一报送教育部。教育部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。纸质材料包括: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(含1套原件,主件、附件一并装订成册);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(含1套原件,主件、附件一并装订成册);如有回避要求,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(附件9)。
联系人:李雪芬,联系电话:0592-6161211;地址: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区1704室。
附件:1.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的通知
2.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申报意向汇总表
3.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项目公示要求
4.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工作手册
5.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学科评审组代码
6.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申请表(专家提名)
7.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提名申请表(组织提名)
8.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科学技术)奖励办法》的通知
9.回避专家申请表
科学技术研究处
2022年3月31日